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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 – 关于国家社保基金的最新动态

摘要

2016年和2017年在社会保障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近几个月来,劳动和职业培训部(”MLVT”),经济财政部(”MEF”)和卫生部(”MOH”)已经颁布了关于实施医疗保险计划的各项部门法规(“法令”),医疗保险计划是国家社会保障基金(”NSSF”)项下的三大支柱之一。 这些法令包括:

由MLVT,MEF和MOH于2017年10月11日颁布的关于实施非正式劳动者医疗保险计划和为女性劳动者提供额外生育补贴的404号法令(“404号法令”);

由MLVT于2017年11月10日颁布的根据《劳动法》规定向NSSF进行企业及其员工登记注册的448号法令(“448号法令”); 及

MLVT于2017年11月10日颁布的关于为职业风险计划和医疗保险计划向NSSF进行出资的比率、形式以及程序的决定的449号法令(“449号法令”)。

详情

404号法令通过为非正式劳动者设立医疗公平基金并为正式和非正式女性劳动者在生育时提供额外津贴的方式扩大了医疗保险计划。这些福利由国家财政预算提供资金,并将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出于本法令的目的,“非正式工作者”是指已经签订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劳动者以及临时工。“医疗公平基金制度”是指为目标公民群体提供社会健康保障的基金机制,使其能够在政府资助的地方公共卫生中心享受免费医疗服务。基于本法令,雇主(包括包工头)必须向NSSF注册其员工,无论他们是正式劳动者还是临时工。女性劳动者为获得额外的生育补贴须在孩子出生前三个月内向NSSF会报告怀孕情况,或最晚在一个月内报告。

448号法令要求雇用一名或多名雇员的企业向NSSF注册企业及其雇员。这改变了以前只适用于八人以上企业的要求。已经开始经营但尚未在NSFF注册的企业,必须在2017年12月31日前进行注册。在448号法令颁布后成立的企业,必须在开始经营后30日内向NSFF注册。已经向NSSF注册职业风险及医疗保险计划的企业不需要向NSFF重新登记。此外,企业在开始雇佣某员工不超过三日的时间内必须向NSFF就该名员工进行注册登记。但是,这不包括已持有有效NSSF会员证的员工。

449号法令要求所有企业在获得NSSF证书之日起30日内向NSSF缴纳所需款项。雇主必须在不迟于下个月的第15天起每月对职业风险计划和医疗保健计划出资。一旦注册,每个企业必须按照职业风险计划中每位员工从0.40美元到2.4美元以及医疗保险计划中每位员工从1.30美元到7.80美元的标准,向NSSF按月缴纳出资。

评价

总的来说,这些社会保障的新发展大幅增加了公司的责任,但同时为员工提供更多的福利。 根据目前持续性的发展,建议公司遵守并严格执行近期的法规,特别是在规定的时间内,201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所有注册这一要求。NSSF养老金计划尚待实施,尽管NSSF正在对其仔细地进行评估并有望在未来几年生效。

老挝

员工退休

实施内部退休政策的考虑

我们上一期的新法速递(东盟劳动法2017新法速递)提供了雇主对退休员工负有义务的基本信息。在此,我们提供雇主对退休员工负有付款义务的更为细致的研究,包括我们从当地劳动部门获得的关于这个问题的咨询结果。

退休年龄和强制性退休

《劳动法》(2006年12月27日第06 / NA号)(《劳动法》)第72条规定已工作满15年的男性退休年龄为60岁、女性退休年龄为55岁(如果其为工作连续五年或五年以上使用有毒物质,则分别减至55和50)。不满足第72条规定的全部要求(年龄及工作年限)的员工有权获得“相当于最后六个月平均收入的1.5个月收入乘以工作总年份的金额”的一次性补贴(第74条)(“退休金”)。

根据我们的解释和与有关部门的讨论,符合老挝法律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员工有权获得国家社会保障基金(”NSSF”)项下的养老金或收取符合《劳动法》规定的退休金,但是,这并不是对强制性退休年龄的要求。因此,强制性退休与裁员是否有区别是一个问题。另一方面,根据老挝法律中对退休年龄的规定,在达到内部规定的退休年龄时自愿同意退休的员工有权享受退休金。

为获得这些问题的指导,我们与劳动部门就劳动和社会福利部(MLSW)对于强制退休的观点进行了沟通。根据与我们交谈过的官员的口头答复,如果退休条件符合《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2013年7月26日第34号)(《社会保障法》),雇主可以实行强制性退休。然后,雇主将根据《劳动法》(第74条)支付该雇员有权享有的退休福利金,并且不必支付遣散费。

根据与劳动部门官员的讨论,强制性退休只能适用于不少于60岁的员工 — 无论员工是男性还是女性。鉴于对女性退休的此类限制缺乏法律依据,并且对于强制性退休,雇主是否可以在已达退休年龄的时候施加强制性退休或适用“自然到期”合同仍然存在问题。已达退休年龄后仍继续工作的员工在实际退休后有权领取退休金。

退休金/支付:根据第74条支付一次性补贴

在《劳动法》第74条中,退休金被称为“一次性补贴”,其由NSSF基于老挝人民过去6个月的平均收入(而不是过去6个月具体员工的平均收入)乘以员工工作的总年数而确定。如果员工是社会保障组织的成员但不符合《劳动法》第72条规定的NSSF支付条件,仍由NSSF(而非雇主)将负责支付第74条规定的一次性补助退休金 。否则,由雇主负责支付。

鉴于法律中仍缺乏退休制度,所以每个公司实体都应在其内部规定中加入明确的退休政策。